零陵:屡教不改再触法网 可视锚鱼终被查
2026-03-04 16:14:5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赵辉军 吕国健 | 点击量:551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赵辉军 吕国健)3月3日,永州市零陵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潇水流域萍洲大桥段查获一起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案。当事人李某豪(男,24岁)正在使用可视锚鱼设备进行垂钓时被当场查获,现场收缴可视锚鱼杆一套。

经查,当事人使用的可视锚鱼设备配有高清显示器、水下摄像探头及沟刺耙刺类锚钩等,属于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渔具。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发现,李某豪曾于2024年11月因违规垂钓被行政处罚,此次系“重操旧业”。面对询问,当事人承认抱着侥幸心理再次违法,所幸当日无渔获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及零陵区重点水域禁捕通告相关规定,在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渔具涉嫌违法,即便无渔获物也将面临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立案查处。
零陵区已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任何形式的生产性捕捞以及使用禁用渔具的行为均属违法。保护渔业资源,人人有责,倡议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切勿心存侥幸,共同守护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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